新迪項目管理具有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甲級資質,可在全國范圍內承攬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任何工程類別的監理任務。
(一)施工階段監理
1.施工準備階段
①建立監理工作制度,協助建設單位建立工程建設業務管理制度;
②協助并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設計交底,組織圖紙會審;
③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并報建設單位;
④審查承包單位資質;
⑤審查承包單位項目管理機構及質量、安全、技術管理體系;
⑥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開工報告;
⑦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第一次工地會議。
2.工程質量控制
①審查承包單位專項技術方案,重點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工藝方案;
②對承包單位報送擬進場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進行驗收,并按規定進行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抽檢;
③采取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手段,對施工質量進行控制;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按規范要求對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進行驗收;組織單位工程初驗,協助建設單位組織并參加單位工程正式驗收;
④參與或組織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并監督事故處理方案的執行。
3.工程造價控制
①按施工合同約定進行工程量計量;
②簽署工程款支付證書,并報建設單位;
③組織辦理設計變更、工程簽證。
4.工程進度控制
①審批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及年、月度施工進度計劃;
②檢查工程進度實施情況,并進行分析,采取糾正措施,控制工程進度;
③協調處理進度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沖突、問題,提出合理預防措施;提出關于工程延期及其相關費用索賠的建議。
5.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
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②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③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6.合同管理
①監督管理施工合同的履行,根據需要簽發工程停復工令;
②辦理工程變更、工程簽證;
③處理承包單位提出的工程延期及費用索賠等事項;
④調解合同爭議。
7.信息與溝通管理
①主持召開工地例會或專題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
②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制監理規劃并經審核后報建設單位;
③每月定時向建設單位報送監理月報,全面匯報工程情況;
④審核或審批承包單位報送的報驗申請;根據需要簽發通知、工作聯系單等;
⑤竣工驗收前按規定向工程質量監督站提交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⑥按檔案管理規定進行建設資料歸檔,向建設單位提交監理工作總結。
(二)工程監理相關服務
1.勘察階段
協助建設單位編制勘察要求、選擇勘察單位,核查勘察方案并監督實施和進行相應的控制,參與驗收勘察成果。
2.設計階段
協助建設單位編制設計要求、選擇設計單位,組織評選設計方案,對各設計單位進行協調管理,監督合同履行,審查設計進度并監督實施,核查設計大綱和設計深度、使用技術規范合理性,提出設計評估報告,協助審核設計概算。
3.施工前期準備
協助建設單位編制總進度計劃;協助建設單位進行業主方管理系統的工作界面劃分及工作職責確定;協助建設單位完成現場三通一平準備工作;協助建設單位進行發包合同結構設計;根據建設單位委托完成其他相關工作。
4.保修階段
檢查和記錄工程質量缺陷,對缺陷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并確定責任歸屬,審核修復方案,監督修復過程并驗收。
新迪工作準則: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負責;凡事有人監督;凡事有據可查。
新迪服務理念:以追求優異的服務品質為導向,最大程度實現咨詢服務為項目增值!